2008年8月7日

兩個省電的建議

這是我寫給CEO關於兩個省電建議。

第一個建議

第一個建議:重新調整日光燈排列與電源開關的對應關係。

因為:燈具的排序是一整排的,但座位排序卻是一個隔間一個隔間。

假設:某個隔間內的部門在假日加班,但其實他們只需要該隔間的燈具與中央走道的燈具,但受限於現在的燈具配置,卻只能開2-3排的燈。

所以,需要調整調整日光燈排列與電源開關的對應關係:

  • 由原來的:一個開關對應一整排;
  • 改成:一個開關對應一個隔間。
成本計算:
  • 假設修改燈具需要10000元;
  • 電價:每度3元,那表示需要3333度電;
  • 一盏燈有三具燈,每具32W,表示一盏燈開10小時約需1度電(1千瓩小時=1度);
  • 一個隔間約需6盏燈。一整排的燈有10盏燈,假設為了開一個隔間而開了2排(20盏燈)的燈時,表示我們多開了14盏燈。
效益評估:
  • 假設一次加班10小時,等於一次浪費了14度電;
  • 以每度電=0.88公斤的二氧化碳計算,等於我們加班一次就排了12.32公斤的二氧化碳;
  • 3333/14=238次,等於單一隔間的部門加班238次,就能賺回來這些因修改設備而作的投資;
  • 如果再把三樓加班習慣加進去作更詳細的計算時,我保守估計大約2.5-3年可以回本;
第二個建議

第二個建議:將走道上的燈由三具燈改成兩具燈,抽掉中間的燈具。

因為,理論上走道上的燈僅作為指示用,因此不需要和隔間上用作細部作業的燈具相仿的照度。

成本計算:

  • 移除燈具如果由內部執行需要0元;
  • 二樓走道上可移除的燈具有18具;
  • 三樓走道上可移除的燈具有24具。這還不包括三樓靠窗戶的部份,應該有再拿掉一具的可能性。
效益評估:
  • 假設每日工作10小時,等於五天就節能省了2度電;
  • 以每年工作230日計算,光是一年就能節省92度電,以每度3元計算,一年至少能節省276元;
  • 以每度電=0.88公斤的二氧化碳計算,我們一年就少排了80.96公斤的二氧化碳;
  • 這還不包括因為燈泡損耗所需的成本及製造過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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